为完善我院综合住院大楼内清洁间、污物间功能设施配套。经医院办公会研究同意制作安装楼层内清洁间、污物间台柜、吊柜。预算已报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竞争性比选方式对外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在综合住院大楼内10-11层、12-24层清洁间和污物间进行台柜、吊柜制作安装。工程内容详见平面布置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以乐山市财政评审中心乐财评【2016】73号评审报告,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39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玖仟元整)。
三、工期要求:场外制作20个日历日,场内安装10个日历日。
四、比选申请人资质及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及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营业经营范围内包含家具、装饰材料销售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如法人参加比选的提供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委托参加比选的还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注明原件的,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有关图纸及资料报名时提供。
五、报名及参选时间
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 3月2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乐山市中区白塔街238号,乐山市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携带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参选时间地点:比选申请人于2016年3月 24日(星期四)上午9时00分,携带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在乐山市人民医院门诊五楼第一会议室参加比选。过时视为放弃比选申请人资格。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信息在乐山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乐山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联系人:姚 斌 联系电话:0833-2119515
2016年 3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