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20年自主招聘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对应聘人员进行技能、面试、心理测试等综合考评,经医院党委会研究,以下四十位同志符合拟聘条件,现予以公示(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曹秋燕 陈 川 储珊珊 邓 波 董 鹏
方殊怡 苟峻琦 何佳林 何 宇 蒋沙沙
蒋先虹 雷 静 黎俊辛 李蒋鹏 李 杰
李欣龙 李 旭 林启鹏 刘应红 刘志强
卢尚书 马永壮 裴紫庆 彭佳媛 邵 鑫
税 玉 孙 凤 唐诗鹏 王 琮 王 振
魏 洁 许孟妤 杨贵蓉 杨 佳 杨 建
杨 莉 姚 望 张培根 张 雨 赵 欣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4月15日至4月21日)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833-2115790)、组工人社科(电话0833-2119309)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