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10月19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补充考核选拔设备管理科副科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推进医院建设和发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团结同志,为多数群众认可;
 (三)有胜任工作的组织领导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强,勤政廉洁,有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岗位资格条件
 
  
   
    | 
      
      岗位
      
     | 
    
      
      专业
      
     | 
    
      
      年龄
      
     | 
    
      
      学历、职称
      
     | 
   
   
    | 
      
      设备管理科副科长
      
     | 
    
      
      专业不限
      
     | 
    
      
      52岁以下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年龄计算截止2015年10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12点前,报名者填写《中层干部岗位申报表》,并提交相应资料。
 (二)地点:医院组工人社科
 (三)联系方式:0833-2119309
 
 乐山市人民医院组工人社科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