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供应商征集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8/6/20 点击量:5816 来源:采购中心

乐山市人民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培训机构征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人民医院2018年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教育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日期: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22日


培训人数及经费:培训人数约100人左右(年龄6—13岁)


服务内容:提供室内课程(绘画、书法、舞蹈、棋艺、创意手工、诗词鉴赏、影视戏剧欣赏、国学鉴赏等)及作业代管等适合小学生的暑期托管教育服务。


服务地点:乐山市人民医院(白塔街238号)周边2公里内(医院可提供场地)。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纪的行为和记录(需开具检查机关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2)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食堂的教育培训机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3)提供服务该项目的师资团队资料(教育机构提供的师资人数与托管学生人数达到1:10)。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以上。并根据托管学生人数配备班级负责老师,即每个班级配备正副班主任共2人,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应具有教师资格和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70周岁以下。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4)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权负责我院职工子女托管教育期间的人身安全。


(5)教育培训机构须配备与办学内容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四、报名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教育机构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五、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按序装订于2018年6月26日17:00前交于采购中心审核。


六、报名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不予接受。不接受邮寄文件。


七、院内招标时间及需提供的资料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合格报名机构登记的邮箱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3-2115215


九、监督电话:0833-2115790   0833-2121359


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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