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20年自主招聘护理工作人员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技能、面试、心理测试等综合考评,经医院党委会研究,以下40位同志符合拟聘条件,现予以公示(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陈伏依 陈佳惠 陈丽梅 陈雅梅 程 敏 范江竑
付雨红 贺彬如 胡春梅 胡嘉钰 雷鑫宇 黎思语
李佳慧 李 微 刘雅雪 毛佳丽 潘艺璇 庞玉婷
童 翔 王佳雨 王锦玉 卫茂茜 吴 铭 夏丽晴
谢 珂 杨 威 游 丹 喻 欣 袁巧佳 张林姗
张 璐 张 庆 张雯琪 张欣怡 赵波晴 郑 洁
钟彦嘉 周 文 曾 晨 曾 嘉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5月15日至5月21日)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833-2115790)或组工人社科(电话0833-2119309)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