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呼吸内科、医学检验科、眼科等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符合本通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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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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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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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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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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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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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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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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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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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吸内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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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有ICU工作经验者优先;已完成规培并取得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明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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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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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科检查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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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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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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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已完成规培并取得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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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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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检验科分子检测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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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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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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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检验师资格证,有三级医院工作经验,具有PCR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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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现场报名皆可,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1.邮件报名:请应聘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医院组工人社科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邮件+学历层次+专业+姓名”)。⑴《乐山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相关资格证等扫描件;⑶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⑷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
 2.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持以下材料到医院组工人社科递交。⑴《乐山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1份(详见附件),请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⑶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工作经历原件和复印件;⑷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8:3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群芳、徐皓
 联系电话:0833-2119309
 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邮箱:lryrsk@163.com
 四、考务工作
 由医院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技能操作、心理测试等考试考核,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综合考核和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到医院审查后办理聘用手续。医院如在招聘和聘用任何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截止2018年9月14日有效。
 
 附件:《乐山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