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2025年秋季自主招聘护理人员考务工作安排,结合岗位报名情况,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岗位及名额
2025年秋季自主招聘护理人员报名情况表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 | 初筛通过人数 |
1 | 护理部 | 护理 | 21 | 807 | 504 |
注:本次考核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考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二、考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理论考试
1.时间:2026年1月28日9:00-10:00
2.地点: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2楼(会议中心)
3.参加人员:初筛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
4.参考内容:护理学及相关学科“三基三严”,参考书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护理学基础(护理本科、专科教材)、外科护理学、内科护理学等。
5.参考要求: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理论考试,准考证将通过秋季招聘QQ群(群号1:1056677583;群号2:737242903;群号3:790220007)发放,请密切关注群消息。
(二)技能考核
1.时间:2026年1月28日14:00-17:30
2.地点:医院高新院区8号楼3楼示训室
3.参加人员:按照淘汰机制符合进入技能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届时由组织人事部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官网及秋季招聘QQ群消息。
4.考核内容:CPR为必考项目,其余操作项目(皮下注射技术、心电监护技术、肌肉注射技术、穿脱隔离衣、血糖监测技术)现场抽考1项。
5.考核要求:参加技能考核者须自备护士服、护士帽、护士鞋及计时器等,服装与配饰不得带有任何暴露本人信息的标识(如医院、学校名称或徽章等),考核当天不得互借服装物品,未按规定着装者不得入场参加考核。
6.参考要求: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技能考核。请于考核当天13:30入场签到,签到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1月29日8:30-10:30
2.地点:医院高新院区8号楼5楼三会议室
3.参加人员:按照淘汰机制符合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届时名单由组织人事部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官网及秋季招聘QQ群消息。
4.参考要求: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任职资格证、执业证(包含执业范围页)、规培合格证(护理硕士研究生可酌情放宽此项要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文章(封面、目录、正文)及科研情况、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考核
1.时间:2026年1月29日14:00-19:30;
2.地点:医院高新院区8号楼5楼三会议室。
3.参加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由组织人事部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官网及秋季招聘QQ群消息。
4.参考要求: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考核。请于面试考核当天13:30前入场签到。
三、淘汰机制
1.组织人事部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筛选出符合岗位报考要求的人员确定理论考试人员名单。进入理论考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通过初筛人员在2026年1月23日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确认参加考核,便于考务安排及准考证制作,到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考核。
2.理论考试按百分制计算,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考试对象。考生未完成理论考试或虽参加理论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取消进入技能考试资格。进入技能考试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考生理论考试成绩有效可进入技能考试环节。
进入技能考试人员名单由组织人事部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3.技能考试按百分制计算,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项环节成绩=(理论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2,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理论、技能考试两项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同一岗位考生两项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考生未完成技能考试或虽参加技能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取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不予递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组织人事部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四、成绩及公示
护理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技能成绩×20%+面试成绩×50%计算。所有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或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但未达到面试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按照考生考核情况择优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组织人事部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考核结束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理论考试、技能考试两环节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若出台体检新规定,遵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安排由组织人事部统一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工作于面试考核结束后及时开展。
六、公示
经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报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室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自主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或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医院组织人事部,电话0833-2119309。
附件:1.2025年秋季自主招聘护理人员通过初筛人员名单
2.乐山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导览图
3.护理技能考核相关细则表
附件3.护理技能操作考核标准.rar
附件1.2025年秋季自主招聘护理岗位通过初筛人员名单_Sheet2.png
附件2:乐山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导览图.jpg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26年1月19日